2016年1月25日 星期一

複數決標

複數決標係指一個招標案可以產生2家以上之得標廠商。依採購法第52條規定,機關採複數決標的方式,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但應合於最低價格或最有利標之競標精神。

也就是說,機關可以就同一採購案,依品項或數量,決標給不同的廠商,如此可以有助於促進競爭、分散履約風險、提高採購效益。

實務上,複數決標常適用於採購品項眾多(如醫療用品)、或數量龐大宜與多家廠商訂約(如委託便利超商或金融機構收款)、或分散貨源(如台電購煤)。有關複數決標之辦理方式如下表:

不同項目(分項)不同數量組合(分數量)1.招標文件訂明得由廠商分項報價之項目。 
2.訂有底價之採購,其底價依項目訂定。 
3.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得依項目分別繳納。 
4.分項報價,並分項決標。 
5.分項簽約及驗收。1.招標文件訂明由廠商依不同數量報價之項目及數量之上、下限。 
2.訂有底價之採購,其底價依數量訂定。 
3.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依數量分別繳納。 
4.依不同數量報價。 
5.依標價及可決標之數量依序決標,並得有不同之決標價。 
6.依不同決標數量,分別簽約及驗收。1.公開招標,招標文件未規定各項投標文件應分項裝封及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者,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應依本法第48條第1項規定開標,縱個別項目之報價廠商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未達3家,仍得繼續開標。若招標文件規定各項投標文件應分項裝封及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者,則個別項目應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方得就該項開標。2.招標文件亦可載明不限定個別廠商投標項目數,但限制個別廠商得標項目數(例如至多1項或2項),並一併載明開標順序。例如災害搶修工程,為應時效之需要,分A、B、C、D四項工程複數決標(金額大者在前),按A→B→C→D順序開標決標,並限制個別投標廠商至多僅可決標1項工程(或2項工程),已得標達上限之廠商,其後續項次之投標則不予開標,其已投標文件並予發還。

2016/01/26享受

陳設餅是專為祭司享用的。當祭司從外院子來到聖所,陳設餅的桌子那裏時,要擺上餅,並且在那裡吃陳設餅。這指明陳設餅是為著祭司事奉時,作為滋養和供應的。
    我們作為神新約的祭司,需要從外院子進入帳幕,來到聖所,陳設餅的桌子那裏。我們很多時候都在外院子,甚至在世界裏。
擺上我們的陳設餅,並在那裏享受陳設餅。當神看見祭司享受陳設餅時,神就滿足

2016/01/26 遮罪蓋上同神會,享受桌子作筵席

按照神啟示的順序,陳設餅的桌子啟示於見證的櫃之後。這含示桌子聯於約櫃。約櫃是為著神的見證,而桌子是為著我們的滋養。不僅神需要得著見證,我們也需要得著滋養。沒有滋養,我們會飢餓,最後會死亡。讚美主,我們有約櫃作神的見證,也有桌子作我們的滋養!

我們需要由經歷的觀點來看約櫃與桌子之間的關係。我們由經歷中曉得,當我們在基督這遮罪蓋上與神相會,享受與神的交通,並聽祂口中所出的話語時,約櫃就成為桌子,在此我們享受滋養的筵席。你曾在至聖所裏,在作遮罪蓋的基督上面與神相會,和祂說話,並得著從祂而來的話語作你的滋養,卻沒有擺設好的桌子麼?在經歷上,甚至不必說桌子已擺設好,因為約櫃自然而然就成了桌子。這意思是說,基督—神的見證—成為我們的滋養。基督既是神的具體化身,祂就成了滿有生命供應的桌子。(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二一二至一二一三、一二一○至一二一一頁。)

2016/01/26 每週擺列陳設餅,神人彼此得滿足

利二四5~9 『
    你要取細麵,烤成十二個餅,每個餅用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要把餅擺成兩行,每行六個,放在耶和華面前純金的桌子上。
    又要把純乳香放在每行的餅上,作為記念,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每安息日要常常把餅擺列在耶和華面前;這要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
    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喫,因為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要歸與亞倫;這是永遠的定例。』

聖所裏桌子上的陳設餅和曠野裏的嗎哪之間…一個不同乃是:嗎哪豫表基督作為每天生命的供應,而桌子表徵基督作為我們每週的供應。按照利未記二十四章五至九節,每週要把新鮮的餅擺在桌子上。因此,桌子表徵每週的供應。嗎哪每天的供應使我們能生活;桌子每週的供應不僅使我們能生活,也能事奉主。桌子供應我們,叫我們有事奉的生活。因著嗎哪,我們有生命的供應,為著我們的生活;因著桌子,我們有生命的供應,為著我們的事奉。因此,我們有每天的供應,為著生活;也有每週的供應,為著事奉。只喫嗎哪的人都必須領悟,這與享受基督作每週的供應,而在帳幕中作祭司事奉神是不同的。基督不僅是一般的為著神百姓的嗎哪;祂也是專特為著神祭司的桌子。

2016/01/26 從院子進到聖所,享受桌子作滋養

出二五23~29 『 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要包上純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桌子的四圍,要作一掌寬的框子,框子的四圍鑲著金牙邊。
    要作四個金環,安在桌子四個腳的四角上。
    環子要靠近框子,可以穿槓抬桌子。
    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槓,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要作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壺和杯;這些都要用純金製作。 』
 
陳設餅的桌子表徵基督是神祭司的筵席。出埃及二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九節沒有說到祭司的事。然而,祭司是惟一有資格在聖所裏的人…。這桌子不是擺在外院子,乃是擺在帳幕裏面,這是很有意義的。凡喫桌子上陳設餅的人,都是祭司。因這緣故,桌子就表徵基督乃是神祭司的筵席。

每一位在基督裏的信徒都是祭司,這是屬靈的事實。但今天因著墮落的光景,許多基督徒的生活不像祭司。他們生活不像祭司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不在帳幕裏。許多人逗留在外院子,還有些人仍留在世界裏。你說今天有多少百分比的基督徒生活像聖所中的祭司?我們必須承認,這個比例太小了。(出埃及記生命讀經,一二一一至一二一二頁。)

我們來看帳幕和外院子的圖畫時,就可以看見今天基督徒中間的真實光景。當我們講論聖所裏的桌子,我們不是說到在外院子的基督徒,或是那些還沒有進入外院子的人。反之,我們乃是說到那些已經進入帳幕,在帳幕裏作神祭司事奉神的人。基督作為筵宴的桌子,乃是為著這一類的基督徒。

   

2016年1月24日 星期日

2016/01/25初信餵養

神是獨一的

林前八4 『...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賽四五5 『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沒有神;你雖不認識我,我卻給你束腰。』

聖經多次多方說到神祇有一位。無論在舊約或新約裡,都清楚並確定的告訴我們,神祇有一位。林前八章四節說,『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以賽亞四十五章五節說,『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沒有神。』...神這多次的宣言,強有力的證明,神祇有一位。...這是聖經明確的啟示,也是一個基本而總結的原則。

神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

太二八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

主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主在這裡清楚的說出父、子、聖靈三者。但〔在這裡〕...所用的『名』字,在原文是單數的。這是說,父、子、聖靈雖是三者,名卻是一個。三者一個名,這當然就是三一。

主在這裡所說父、子、聖靈的名,這名是父呢,是子呢,還是聖靈?這實在是很難解答的問題。我們只好說,父、子、聖靈的名,就是父、子、聖靈,這一個名包括父、子、聖靈三者。這就說出神是三一的,祂雖是一位神,卻有父、子、靈三者的講究。(真理課程一級卷一,一八至二一頁。)

2016/01/25過吃基督的生活

約六57  『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神的經綸是要我們喫基督,並由祂所構成。在約翰六章主耶穌說,祂是生命的糧,從天上降下來的糧,並且那喫祂的人,要因祂活著。(35,41,57。) 藉此,基督要成為我們生活的因素。為此,我們需要有吃基督的習慣,每天早晨,我們需要呼求主名,呼吸屬靈的空氣,也需要聖經的話,不是為了了解或得到知識,而是來吃聖經的話。
    喫聖經的話,實際上就是喫話裏所傳達的神。已往,那些花許多時間接觸神的敬虔人,是自然而然的,甚至不知不覺的,在神的分賜之下。藉著神的分賜,神身位的各面和祂屬性的各項,就是神的成分,便注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食物。我們也許無法記住神身位的一切方面,或祂屬性的一切項目,但只要我們在祂的分賜之下,這些成分便注入我們裏面。只要喫神,祂所是和所有的一切就要注入你裏面。喫是經歷神的分賜以彰顯祂的路。
    我們的生活中,隨時都可吃基督。在上班的時候,開車的路上,我們可以吃基督,在下課休息的時候,我們可以吃基督,在烹飪的時候,我們可以吃吃基督。阿利路亞,吃基督是我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