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日 星期三

2016/01/07晨興聖言

林前十31 『所以你們或喫、或喝、或作甚麼事,一切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西三17  『凡你們所作的,無論是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藉著祂感謝父神。』
 
子將父啟示給祂的信徒,為要形成祂的身體。(太十一27下,約十七6上。)神的經綸是要藉著子憑祂的生機體,就是基督的身體,彰顯父。新約教導說,父這源頭有一個願望,要藉著子得著一個生機體;子來呼召神的選民到祂這裏來,叫祂能重生、聖別、並變化他們,使他們成為祂的身體,作三一神的生機體。

新約教訓我們這些基督身體的肢體,在每一件事上都要與神同作,在神裏面作,憑神而作並藉神而作。新約沒有教導我們,要用我們天然的愛,以倫理的方式愛人。我們必須以神聖並奧祕的方式,憑神並與神一同來愛人。祂的愛是神聖的,但外面這個愛人的人乃是奧祕的人。聖經教訓我們,要作神聖奧祕的人而活。(神人的生活,一三九頁。)

第一個神人是一個禱告的人,這個榜樣給我們看見,我們應當以神聖的方式作每一件事。…我們買鞋、理髮,都應當是神聖的。在第一個神人的歷史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乃是祂的禱告。祂一切的禱告都是神聖的,但這些禱告乃是在人的生活中,使那個人的生活成為奧祕的。丈夫愛妻子應當是神聖的,而不僅僅是屬靈的。這是因為他不是憑自己的方式,乃是以神的方式愛妻子,並且不是以自己的愛,乃是以神的愛來愛妻子。一個在肉體裏的人,怎能以神聖的方式,並用神聖的愛來愛妻子?這是奧祕的。…我們的生活應當是神聖的,卻是屬人的—不是僅僅屬人,乃是奧祕而屬人。這就是聖言中所揭示的。

我們有一種對屬靈的觀念,使我們眼瞎。我們需要看見,我們不該僅僅是屬靈的,乃該是神聖而奧祕的。今天每一位信徒都該是神聖而奧祕的人。我們應當是神聖的,卻又是極其奧祕的。甚至那些與我們親近的人,也應當能感覺到我們有一些東西是奧祕的,是不能明白的。這關鍵乃在於我們雖然是人,我們的生活卻是神聖的。真實的屬靈,應當使我們成為神聖的。這是更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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